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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域安全宣導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訓導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6-10-01 09:17:27 點閱: 7 (2413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 選擇合法、安全的水域絕不到公告危險的水域、無救生員駐守的溪流或海邊戲水。戲水地點必須合法,且現場要有完善的救生設備與專業救生人員。

二、 牢記「防溺十招」自保戲水地點要合法,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。避免做出危險行為,千萬不要跳水。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,戲水游泳格外小心。不要落單,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。下水前先暖身,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。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。身體疲累狀況不佳,不要戲水游泳。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,小心失溫。注意氣象報告,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。加強游泳漂浮技巧,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。

三、 遇溺水莫慌張,落實「救溺五步(叫、叫、伸、拋、划)」如發現有人溺水,應秉持「岸上救援優先」原則,切勿貿然下水:

叫:大聲呼救。

叫:呼叫 119(內陸水域)、118(臨海水域)、110 或 112。

伸:利用延伸物(竹竿、樹枝等)。

拋:拋送漂浮物(球、繩、瓶等)。

划: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(船、救生圈、浮木等)。

四、運動部全民運動署製作之「夏日戲水安全宣導影片」,請於本網址下載: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Fzseeb9H7KBMgJMcJS4IA2B2Cnyzt1Ov?usp=drive_link 以提升民眾防溺觀念。